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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英文名:College of Light Industry ,North China University 简称:“轻工学院”,“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所在地:唐山 院校代码:13408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工科类

  •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招生简章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2020-02-25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 13408 办学层次:本科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环渤海、环津京”的开放城市——唐山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善。学院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开设表演、环境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学前教育等67个本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14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5000余人。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1)需提前面试  (2)身高:女生4000px-4350px 男生4250px-4600px。  体重:(身高-2750px)kg±10%  (3)色觉、嗅觉、视力及听力正常,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  三、 录取规则  1、按总分数(文化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备案办法到我院提出申请。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和成绩按照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相关安排执行。  2、录取结束后我院在招生信息网(http://gaokao.qgxy.cn/)及时发布拟录取考生信息,供考生查询。最终录取结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招生专业、考试类及计划数  1、招生专业与考试类序号专业名称考试类备注1电子商务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与北京达内为上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2会计3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4空中乘务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与北京中航天使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2、招生计划:315人  六、收费标准  1、学费  学院收取学费6500-8000元/年,联合培养合作单位另行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5000-55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明细详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 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八、监督机构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丰润校区(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  大学道校区(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1号)  邮 编:063000  咨询电话:(0315)2797888、7877266  咨询QQ群:2018轻工学院单招群(295366536)  学院网址:http://www.qgxy.cn/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018-1-12详情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关于调整2019年专科专业学费的公示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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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专科单招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2020-02-17
轻工学院2018年专科单招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在学院招生网站(http://gaokao.qgxy.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普通高考录取结束后(8月下旬)一并发放,特此通知!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5.2详情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6-08
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各专业总计划有学考成绩专业计划无学考成绩专业计划空中乘务170809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1708090铁道交通运营管理1607684酒店管理130646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206060人物形象设计954748会计280124156电子商务280124156计算机应用技术345150195总计1750805945详情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9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校代码:13408;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校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现开设7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八大学科门类。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第三章监督机构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第九条 我院认可各省投档规则,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院根据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一)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院在提档及分专业时均认可各省优惠加分;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美术类专业招生,我院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考生需要我院校考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在外省招生,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认可河北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在外省招生,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成绩排序,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第十一条 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按专业及专业类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对于按专业类招收的考生,按专业类宽口径进行培养,依据就业形势和学院办学条件,学生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照《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调整专业。第五章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第十三条 2020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2020年学院招生对象为: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参加河北省2020年单独考试考生)。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类)招生外语语种不限。第十六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类)学费收取标准为:本科:理工类17000元/年/生,文史类15000元/年/生,艺术类20000元/年/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0000元/年/生;专科:9500元/年;住宿费 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上述费用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核准的标准收取。第十八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六章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其他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第二十三条 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315- 7877288 7877266招生办传真:0315-7877201招生办网址:http://www.qgxy.cn/招生办邮箱:zsb@qy.ncst.edu.cn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2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校代码:13408;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现开设67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术七大学科门类。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第三章 监督机构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院根据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第十一条 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按专业及专业类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对于按专业类招收的考生,按专业类宽口径进行培养,依据就业形势和学院办学条件,学生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第十二条 录入学院2017级学生入学一年后,可依据主修专业确认制、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及成绩调整专业。第五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第十三条 2017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2017年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类)招生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建筑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第十六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类)学费收取标准为:本科:理工类15500元/年/生、文史类13500元/年/生、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18000元/年/生;专科:理工类7000元/年/生,文史类6500元/年/生,艺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科专业8000元/年/生,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专业(空中乘务,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另行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住宿费 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上述费用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核准的标准收取。第十八条 学院对达到国家及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本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第二十三条 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315-2797222招生办传真:0315-2797111招生办网址:http://www.qgxy.cn/招生办邮箱:zsb@qy.ncst.edu.cn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校代码:13408;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现开设7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八大学科门类。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第三章 监督机构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院根据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第十一条 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按专业及专业类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对于按专业类招收的考生,按专业类宽口径进行培养,依据就业形势和学院办学条件,学生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照《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调整专业。第五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第十三条 2018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2018年学院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参加河北省2018年单独考试考生)。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类)招生外语语种不限。建筑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第十六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报到后,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类)学费收取标准为:本科:理工类15500元/年/生,文史类135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8000元/年/生;专科:6500-8000元/年,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专业另行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详情咨询院校;住宿费 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上述费用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核准的标准收取。第十八条 学院对达到国家及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本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第二十三条 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315-2797888、7877266招生办传真:0315-2797111招生办网址:http://www.qgxy.cn/招生办邮箱:zsb@qy.ncst.edu.cn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河北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1号
  • 电话:
    %u0030%u0033%u0031%u0035-%u0032%u0037%u0039%u0037%u0032%u0032%u0032
  • 邮编: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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